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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《药品管理法》表决通过,GMP/GSP认证取消!12月1日起实施!
发布时间:2019-08-26  

来源:GMP办公室 微信号:GMPOFFICE

今天上午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

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共十二章155条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共十二章155条此次《药品管理法》自1984年颁布以来第二次进行系统性、结构性的重大修改,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,将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新版《药品管理法》修改总结如下:

《药品管理法》是我国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。现行《药品管理法》于1984年制定,2001年首次全面修订,2013年和2015年两次修正部分条款。2018年10月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《药品管理法(修正草案)》进行初次审议。审议中,有意见提出现行《药品管理法》自2001年修改以来,没有进行大的修改,建议将历年来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,将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。2019年4月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《药品管理法(修订草案)》进行审议。2019年8月26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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